所有的天然纖維素或再生纖維素纖維織物以及部分經整理或未經整理的其他天然或合成纖維織物都是可燃的,這些織物在接觸明火源時,容易引起燃燒,由于其易燃性以及火焰的蔓延性等因素,致使一些可燃織物在制成服裝供消費者使用時,會危及到消費者的安全。
鑒于以上原因,為保障財產和人身安全,避免或減少火災造成的傷害和損失,各國針對織物及其制品的易燃性能制定了一系列法規和相關檢測方法。歐美、日本等國很早就對一系列紡織產品的燃燒性能進行了立法,包括服裝用織物、睡衣、兒童睡衣、地毯、床墊、窗簾等,要求須經燃燒試驗合格才能生產和使用;美國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cPSC)還立法規定凡在高層建筑、航空、海運、醫院療養院、群眾集會場所及易燃工作區等使用的紡織品必須經耐燃測試合格。
廣州信禾檢測的紡織品材料燃燒試驗機依據ISO6941-84相關標準要求,用于檢驗紡織品及兒童玩具材料在故障和非正常狀態下的阻燃性能。
試驗儀由試驗部分和通風櫥柜部分組成。控制系統自動化程度高,具有自動點火功能。燃燒器自動傾向和燃燒限位記憶等功能,溫度和時間數字顯示,觀察記錄方便,使用穩定可靠。
試驗儀由試驗部分和通風櫥柜部分組成。控制系統自動化程度高,具有自動點火功能。燃燒器自動傾向和燃燒限位記憶等功能,溫度和時間數字顯示,觀察記錄方便,使用穩定可靠。
技術參數:
1、供電電源:AC220V±10%/50Hz。
2、試驗火焰的氣源采用煤氣或石液化氣(建議選氣質較好的燃氣)。
3、燃燒器喉徑為Φ0.19±0.02mm,混合出氣孔徑Φ1.7mm。
4、火焰高度方便調節,按標準要求調至20±2mm。
5、火焰施加時間(Ta)可在 0~99min99s范圍內調節,自動控制,并可記錄燃燒持續時間(Ti)
6、試驗架尺寸(mm):560×150 定位,高度20mm,其上分別有三個放置標志繩線環勾。
7、火焰高度方便調節,按標準要求可從20mm調至100mm。
8、火焰試驗角度:0°(垂直)、2 0°(可調)試品到燃燒器頭部的距離至少75mm。
9、試驗時間:對應連接三個標志環勾繩線的啟動裝置。
10、試驗過程自動控制。
11、通風櫥柜:1m3(選配)。